苯乙烯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
化學品中文名稱: | 苯乙烯 |
化學品英文名稱: | phenylethylene |
中文名稱2: | 乙烯基苯 |
英文名稱2: | styrene |
技術說明書編碼: | 236 |
CAS No.: | 100-42-5 |
分子式: | C8H8 |
分子量: | 104.14 |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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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
健康危害: | 對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高濃度時,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現眼痛、流淚、流涕、噴嚏、咽痛、咳嗽等,繼之頭痛、頭暈、惡心、嘔吐、全身乏力等;嚴重者可有眩暈、步態(tài)蹣跚。眼部受苯乙烯液體污染時,可致灼傷。 慢性影響:常見神經衰弱綜合征,有頭痛、乏力、惡心、食欲減退、腹脹、憂郁、健忘、指顫等。對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長期接觸有時引起阻塞性肺部病變。皮膚粗糙、皸裂和增厚。 |
環(huán)境危害: | 對環(huán)境有嚴重危害,對水體、土壤和大氣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險: | 本品易燃,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膚接觸: |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yī)。 |
食入: |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yī)。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險特性: | 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遇酸性催化劑如路易斯催化劑、齊格勒催化劑、硫酸、氯化鐵、氯化鋁等都能產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熱量。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
有害燃燒產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滅火方法: | 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滅火劑: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滅火無效。遇大火,消防人員須在有防護掩蔽處操作。 |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
應急處理: |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安全區(qū),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
操作注意事項: |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
儲存注意事項: | 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劑。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包裝要求密封,不可與空氣接觸。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不宜大量儲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
中國MAC(mg/m3): | 40(mg/m3) |
前蘇聯MAC(mg/m3): | 5 |
TLVTN: | OSHA 100ppm; ACGIH 50ppm,213mg/m3[皮] |
TLVWN: | ACGIH 100ppm,426mg/m3[皮] |
監(jiān)測方法: | 氣相色譜法 |
工程控制: |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
呼吸系統防護: |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建議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tài)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隔離式呼吸器。 |
眼睛防護: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高濃度接觸時可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身體防護: |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
手防護: | 戴橡膠耐油手套。 |
其他防護: |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含量: 一級≥99.5%;二級≥99.0%。 |
外觀與性狀: | 無色透明油狀液體。 |
熔點(℃): | -30.6 |
沸點(℃): | 146 |
相對密度(水=1): | 0.91 |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 3.6 |
飽和蒸氣壓(kPa): | 1.33(30.8℃)) |
燃燒熱(kJ/mol): | 4376.9 |
臨界溫度(℃): | 369 |
臨界壓力(MPa): | 3.81 |
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 | 3.2 |
閃點(℃): | 34.4 |
引燃溫度(℃): | 490 |
爆炸上限%(V/V): | 6.1 |
爆炸下限%(V/V): | 1.1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溶于醇、醚等多數有機溶劑。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聚苯乙烯、合成橡膠、離子交換樹脂等。 |
第十部分:穩(wěn)定性和反應活性 |
禁配物: | 強氧化劑、酸類。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光照、空氣。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
急性毒性: | LD50:5000 mg/kg(大鼠經口) LC50:24000mg/m3,4小時(大鼠吸入) |
刺激性: | 家兔經眼: 100mg,重度刺激。家兔經皮開放性刺激試驗: 500mg,輕度刺激。 |
第十二部分:生態(tài)學資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該物質對環(huán)境有嚴重危害,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土壤、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對水生生物應給予特別注意。由于其揮發(fā)性強,在大氣中易被光解,也可被生物降解和化學降解,即能被特異的菌叢所破壞,亦能被空氣中的氧所氧化成苯甲醚、甲醛及少量苯乙醇。 |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
廢棄物性質廢棄處置方法: | 用焚燒法處置。 |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
危險貨物編號: | 33541 |
UN編號: | 2055 |
包裝類別: | O53 |
包裝方法: | 小開口鋼桶;薄鋼板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花格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
運輸注意事項: |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qū)。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qū)和人口稠密區(qū)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
第十五部分:法規(guī)信息 |
法規(guī)信息: |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fā)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fā)[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 ([1996]勞部發(fā)423號)等法規(guī),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guī)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3 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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